有结婚实质没有登记的需要办离婚手续吗?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12-31 01:09) 点击:282 |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,对这个问题做出了不同的规定: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,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,应当区别对待: 1、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按事实婚姻处理; 2、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后,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;未补办结婚登记的,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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